(1)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,至少3人以上;
(2)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,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;
(3)團隊有良好工作基礎、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;
(4)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;
(5)領軍人才應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,國際一流水平;
(6)一般應有博士學位,且有2年以上突出業績和成效經歷;
(7)應于近年引進創業或全職引進并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;
(8)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,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;
(9)創新團隊應擔任高管或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,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到崗;
(10)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能有效解決技術問題,總投入達標且能實現產業化。
(1)學歷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,具有豐富的國內外知名企業、高校、科研單位從事研發、管理的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,并取得突出業績;
(2)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,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, 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,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;
(3)于近年引進創業并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,主要精力在創辦企業,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,一般要求占股20%以上或自然人第一大股東。
(1)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,有豐富的國內外知名企業、高校、科研單位核心崗位的研發、管理工作經歷,工作業績突出、在業界有一定影響力;
(2)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、技術升級且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,于近年引進到企業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、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,引進后須全職在該企業工作3年以上,稅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;
(3)引才企業應具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,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、生活提供充分保障。